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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1.生物組


TAF實驗室認證
TAF認證通過的的LOGO
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17025:2018
簡述: 
  1. 91年10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 0853),認證項目包括分枝桿菌(抗酸染色)鑑定、沙門氏桿菌鑑定、牛布氏桿菌病血清抗體檢驗。
  2. 95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 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101年增項認證2項:白點病病毒及嘉魶虹彩病毒核酸聚合酶鏈反應檢測。
  4. 102年增項認證2項:錦鯉疱疹病毒與神經壞死病毒核酸聚合酶鏈反應檢測。
  5. 103年增項認證2項:奧爾森派金蟲及鯉魚春季毒血症病毒核酸聚合酶鏈反應檢測。
  6. 108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7.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5 年2 月16 日止。

生物組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試驗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測試件要求

沙門氏桿菌鑑定

1.菌株生化試驗

2.本體抗血清試驗

菌株

1.菌株以棉棒或培養基保存,三層包裝後4-8℃運送。

分枝桿菌鑑定

1.製備細菌塗抹片

2.抹片抗酸染色

菌株

1.菌株以棉棒或培養基保存,三層包裝後4-8℃運送。

牛布氏桿菌病血清抗體檢驗

1.玫瑰苯試驗

2.補體結合試驗

牛科動物血清

1.每件血清樣本容量至少0.3ml。

2.血清樣本不可溶血。

3.血清樣本以三層包裝後4-8℃運輸。

神經壞死病毒核酸檢測

1.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2.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體臟器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嘉鱲虹彩病毒核酸檢測

1.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體臟器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錦鯉疱疹病毒核酸檢測

1.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體臟器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鯉魚春季毒血症病毒核酸檢測

1.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體臟器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白點病病毒核酸檢測

1.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蝦體臟器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奧爾森派金蟲核酸檢測

1.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軟體動物

1.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可辨識封條,內包裝塑膠袋不可破損或滲漏。包裝內須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2.採檢活體動物於室溫送達本所時,動物不得死亡;採檢臟器組織須以冷藏(2-8℃)或冷凍(<-20℃)方式運送,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3.送檢動物隻數至少30隻或組織臟器總重至少1.2克。

 



2.疾病診斷組


TAF實驗室認證
 TAF認證通過的的LOGO
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17025:2018
簡述:
  1. 91年10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 0854),認證項目包括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試驗、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抑制試驗、新城病血球凝集試驗、新城病血球凝集抑制試驗。
  2. 96年增項認證1項:狂犬病病毒抗原檢測-直接免疫螢光抗體染色法;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 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100年增項認證1項:牛海綿狀腦病酵素連結免疫吸附試驗。
  4. 103年增項認證3項: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靜脈接種致病指數試驗、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接種死亡率試驗、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檢驗。
  5. 107年增項認證1項:牛流行熱中和抗體檢驗。
  6. 108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7.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4 年12 月6 日止。

疾病診斷組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試驗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測試件要求

牛流行熱中和抗體檢驗

牛流行熱中和抗體檢驗 (WI-E-12)

牛血清
 

1.檢體採樣後至送達本所期間,請冷藏保存( 2-8°C ) ,並於48小時內送達以維持檢體品質,若配送至本所時間超過48小時,請冷凍保存(-20°C或更低溫) ,並避免反覆冷凍、解凍。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3.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

4.檢體要求:血清體積至少150μL。

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試驗

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抑制檢驗 (WI-E-02)

家禽流行性感冒抗原液

1.分離之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液,或以其備製之抗原液,需冷凍保存。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3.檢體要求:體積至少100μL。

4.本試驗項目僅對內部服務。

新城病血球凝集試驗

新城病血球凝集抑制檢驗 (WI-E-01)

新城病抗原液

1.分離之新城病病毒液,或以其備製之抗原液,需冷凍保存。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3.檢體要求:體積至少100μL。

4.本試驗項目僅對內部服務。

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抑制試驗

家禽流行性感冒血球凝集抑制檢驗 (WI-E-02)

禽類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500μL。

新城病血球凝集抑制試驗

新城病血球凝集抑制檢驗 (WI-E-01)

禽類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500μL。

狂犬病病毒抗原檢測-- 直接免疫螢光抗體染色法

狂犬病直接免疫螢光抗體染色法 (WI-E-05)

溫血動物腦組織

1.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

3.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

牛海綿狀腦病酵素連結免疫吸附試驗

牛海綿狀腦病酵素連結免疫吸附法 (WI-E-07)

反芻動物腦閂組織

1.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

3.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靜脈接種致病指數試驗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靜脈接種致病指數試驗 (WI-E-09)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經雞胚胎蛋增殖取之尿囊液,以血球凝集試驗方法測定病毒之HA力價,HA力價需大於1:16以上方可進行本試驗,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接種死亡率試驗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雞隻接種死亡率試驗工作指導書 (WI-E-10)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

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經雞胚胎蛋增殖取之尿囊液,以血球凝集試驗方法測定病毒之HA力價,HA力價需大於1:16以上方可進行本試驗,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檢驗

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核酸檢驗工作指導書 (WI-E-08)

組織臟器或拭子等檢體

1.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3.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



3.新興傳染病組


TAF實驗室認證


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
簡述:
  1. 91年10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 0855),認證項目包括口蹄疫中和抗體試驗及豬瘟中和抗體試驗。
  2. 95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 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97年增項認證1項:豬假性狂犬病中和抗體試驗。
  4. 101年增項認證1項: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試驗。
  5. 102年增項認證3項:口蹄疫病毒分離試驗、口蹄疫病毒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及口蹄疫病毒酵素連結免疫吸附法試驗。
  6. 105年增項認證2項:豬瘟病毒分離試驗及豬瘟病毒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7. 108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8. 108年增項認證1項:非洲豬瘟病毒定量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9. 109年增項認證1項:口蹄疫病毒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10. 111年增項認證1項:非洲豬瘟病毒分離試驗。
  11.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4 年6月28日止。

新興傳染病組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試驗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測試件要求

口蹄疫(O型)中和抗體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 3.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動物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 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 500μL。

豬瘟中和抗體試驗

豬瘟中和抗體檢驗工作指導書(WI-HC-02)及參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9.3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動物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 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 500μL。

豬假性狂犬病中和抗體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1.2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動物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 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 500μL。

口蹄疫非結構蛋白抗體試驗

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抗體檢驗工作指導書(WI-HC-09) 偶蹄類動物血清

1.採樣後需冷藏保存(2-8℃),並於3天內低溫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每支血清體積至少500μL。

口蹄疫病毒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上皮組織、水疱液, 咽喉液或口腔拭子等檢體病材及病毒培養液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

5. 至少檢體採樣量:水疱液抽取 1 mL以上組織檢體10g。

6.病材 (拭子,痂皮之保存液) 須控制 pH值於7.2±0.2 最理想。

口蹄疫病毒酵素連結免疫吸附法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上皮組織、水疱液等檢體病材及病毒培養液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

5.至少檢體採樣量:水疱液抽取 1 mL以上組織檢體10g。

6.病材 (拭子,痂皮之保存液) 須控制 pH值於7.2±0.2 最理想。

口蹄疫病毒分離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上皮組織、水疱液,咽喉液或口腔拭子等檢體病材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

5.至少檢體採樣量:水疱液抽取 1 mL以上組織檢體10g。

6.病材 (拭子,痂皮之保存液) 須控制 pH值於7.2±0.2 最理想。

豬瘟病毒分離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9.3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扁桃體、脾、腎、迴腸或淋巴結等檢體病材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

5.至少檢體採樣量:組織檢體10g。

非洲豬瘟病毒分離試驗

非洲豬瘟病毒分離檢驗工作指導書(WI-HC-18) 臟器組織(脾臟、淋巴結、扁桃腺及腎臟)及含EDTA抗凝血等檢體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

5.至少檢體採樣量:全血1mL; 組織檢體10g。

豬瘟病毒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豬瘟病毒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檢驗工作指導書(WI-HC-14)及參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9.3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臟器組織、血清或口腔拭子等檢體病材及病毒培養液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至少檢體採樣量:血清1mL;組織檢體10g。

口蹄疫病毒即時反轉錄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 3.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臟器組織及血清或口腔拭子等檢體病材及病毒培養液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至少檢體採樣量:血清1mL;組織檢體10g。

6.病材 (拭子,痂皮之保存液) 須控制 pH值於7.2±0.2 最理想。

非洲豬瘟病毒即時聚合酶鏈反應試驗

非洲豬瘟病毒即時聚合酶鏈反應檢驗工作指導書(WI-HC-16)及參考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WOAH) 3.9.1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臟器組織及血清或口腔拭子等檢體病材及病毒培養液

 

1.採樣後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運送。

2.文件或檢體資料齊全且相符。

3.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4.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腐敗或嚴重溶血。

5.至少檢體採樣量:血清1mL;組織檢體10g。

 

4.製劑組


TAF實驗室認證


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17025:2018
簡述: 

  1. 91年10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 0856),認證項目包括乾燥兔化豬瘟毒種毒-無菌試驗、乾燥兔化豬瘟毒種毒-病毒含量試驗(家兔感染力價試驗)、乾燥兔化豬瘟毒種毒-假性狂犬病毒迷入否定試驗、乾燥兔化豬瘟毒種毒-認定試驗、乾燥兔化豬瘟疫苗-無菌試驗、乾燥兔化豬瘟疫苗-病毒含量試驗(家兔感染力價試驗)、乾燥兔化豬瘟疫苗-假性狂犬病毒迷入否定試驗、乾燥兔化豬瘟疫苗-認定試驗。
  2. 96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 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109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4. 112年增項認證2項:動物用藥品無菌試驗與狂犬病螢光抗體病毒中和試驗。
  5.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5 年12月25 日止。

製劑組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試驗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測試件要求

動物用藥品無菌試驗

動物用藥品無菌試驗工作指導書(WI-M-06) 動物用藥品(例如:雞新城病病毒紅血球凝集抗原、雛白痢診斷液、牛流行熱不活化疫苗、水禽小病毒活毒疫苗、水禽小病毒不活化疫苗、豬瘟組織培養活毒疫苗、羊痘活毒疫苗及水禽雷氏桿菌症不活化菌苗

1.本所生產之動物藥製第01284、06009、07156、08212、08213、08325、08728及08857號等動物用藥品。

2.儲存容器不可破損或滲漏。

3.冷藏保存(2-8℃)。

4.本試驗項目僅對內部服務。

狂犬病螢光抗體病毒中和試驗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3.1.18章,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

犬/貓/雪貂之血清樣本

1.民眾委託檢測之犬、貓、雪貂之血清。

2.檢測須至少 1 ml 血清。

3.血清檢體應標識動物品種及晶片號碼。

4.三層包裝且最外層包裝應堅固,檢體容器應可防洩漏,如發生破損不予檢測;國際運輸包裝需符合 IATA 650 指示。

5.血清顏色應呈透明黃色,溶血或混濁血清易有細胞毒性而影響檢測

6.本試驗項目對外提供服務。

5.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化學藥品檢定研究系

TAF實驗室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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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

簡述:

  1. 89年2月通過ISO/IEC 17025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0610),認證項目包括含氯黴素之注射及懸浮注射液、含脫氧羥四環素之治療用散劑、含安默西林之治療用散劑、含雪華力新之治療用散劑、含培尼皮質醇之針劑、含酮特安皮質醇之針劑、含迪皮質醇之針劑、補助飼料中之維生素E、豬飼料中之卡巴得、豬飼料中之富來頓、豬飼料中之硝基呋喃。
  2. 95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 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96年增項認證1項:愛滅蟲注射液。
  4. 101年增項認證3項:愛滅蟲散劑、氟甲磺氯黴素散劑、氟滅菌散劑。
  5. 103年增項認證1項:氟甲磺氯黴素口服液劑。
  6. 105年增項認證1項:妥曲珠利口服液劑。
  7. 109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8.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4年8月18日止。
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化學藥品檢定研究系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認證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符合性聲明

丙酮特安皮質醇針劑

1.   中華藥典

2.   文件編號:QP 17.03

含丙酮特安皮質醇注射劑

1.符合性聲明包括送驗編號、檢驗項目、檢出/未檢出判定結果、檢驗方法之最低檢出限量,或者含量標示量。

2.檢驗報告書僅列檢驗結果數值,不加註該認證項目量測不確定度結果。

安默西林散劑

1.   日本厚生省抗生物質醫藥品基準解說

2.   文件編號:QP 17.07

含安默西林散劑

妥曲珠利口服液劑

1.   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8

含妥曲珠利口服液劑

氟甲磺氯黴素口服液劑

1.   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7

含氟甲磺氯黴素口服液劑

氟甲磺氯黴素散劑

1.   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5

含氟甲磺氯黴素散劑

氟滅菌散劑

1.   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6

含氟滅菌散劑

培尼皮質醇針劑

1.   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02

含培尼皮質醇注射劑

脫氧羥四環素散劑

1.   中華藥典

2.   文件編號:QP 17.06

含脫氧羥四環素散劑

雪華力新散劑

1.   日本厚生省抗生物質醫藥品基準解說

2.   文件編號:QP 17.08

含雪華力新散劑

愛滅蟲針劑

1.   美國藥典

2.   文件編號:QP 17.13

含愛滅蟲注射劑

愛滅蟲散劑

1.   美國藥典

2.   文件編號:QP 17.14

含愛滅蟲散劑

豬飼料卡巴得含量測定

1.   參考CNS 14680-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09

豬飼料

豬飼料富來頓含量測定

1.   參考CNS 14680-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0

豬飼料

豬飼料硝基呋喃含量測定

1.   參考CNS 14680-自訂方法

2.   文件編號:QP 17.11

豬飼料

 

6.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生物藥品檢定研究系

      TAF實驗室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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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 17025:2018

簡述:

  1. 93年7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1243),認證項目包括乾燥豬丹毒活菌苗生菌數試驗、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病毒含量試驗、雞產卵下降症不活化疫苗免疫雞血清血球凝集抑制試驗。
  2. 96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1999改版為ISO/IEC 17025:2005。
  3. 99年增項認證1項:口蹄疫不活化疫苗免疫豬血清中和抗體試驗。
  4. 109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5.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5年1月15日止。

 

動物用藥品檢定中心生物藥品檢定研究系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認證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符合性聲明

乾燥豬丹毒活菌苗生菌數試驗

1.乾燥豬丹毒活菌苗活菌數試驗標準作業程序書(QP-B-18)

2.乾燥豬丹毒活菌苗生菌數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標準作業程序書(QP-B-19)

乾燥豬丹毒活菌苗

1.試驗結果納入擴充不確定度後,每毫升須含有1億以上之豬丹毒活菌

2.擴充不確定度(95%信賴水準,k=2):0.044(log值)

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病毒含量試驗

1.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病毒含有量試驗標準作業程序書(QP-B-20)

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

每劑量須含有1.0E+5.0 TCID50以上病毒

雞產卵下降症不活化疫苗免疫雞血清血球凝集抑制試驗

1.雞產卵下降症不活化疫苗血球凝集抑制試驗標準作業程序書(QP-B-21)

雞產卵下降症不活化疫苗免疫雞血清

血球凝集抑制抗體幾何平均值須達20倍以上

口蹄疫不活化疫苗免疫豬血清中和抗體試驗

1.口蹄疫不活化疫苗血清中和抗體試驗標準業程序(QP-B-21)

2.WOAH Terrestrial Manual, Chapter 3.1.8.

口蹄疫不活化疫苗免疫豬血清

中和抗體幾何平均值須達32倍以上

 

 

6.生物組水生動物實驗室

TAF實驗室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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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依據:ISO/IEC 17025:2017;CNS17025:2018

簡述:

  1. 本組位屏東農科園區內水生動物實驗室於 105 年 5 月通過ISO/IEC 17025 實驗室初次認證(認可編號3202),認證項目包括水生甲殼類白點病病毒核酸檢測試驗及魚類錦鯉疱疹病毒核酸檢測試驗。
  2. 106年增項認證2項:魚類神經壞死病毒核酸檢測及嘉鱲虹彩病毒病核酸檢測。
  3. 108年實驗室認證依據由原ISO/IEC 17025:2005 改版為ISO/IEC 17025:2017。
  4. 現行認證有效期間至114 年10 月17 日止。

生物組水生動物實驗室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實驗室認證一覽表

試驗項目

測試方法

測試件

測試件要求

神經壞死病毒核酸之

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

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卵、活體魚苗、成魚或臟器組織

1.樣品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人員採樣封條,且不可有破損髒污無法辨識封條資訊情形;內包裝檢體塑膠袋亦不可有破損液體滲漏情形。

2.包裝內須檢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檢驗動物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3.採檢之活體動物送達本所時,動物須保持活力不得有死亡情形;臟器組織採檢後,須儘速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送達,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4.送檢活體動物隻數必須≧30隻或組織臟器至少來自6隻動物來源且總重≧1.2克。

嘉鱲虹彩病毒病核酸之

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

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魚卵、活體魚苗、成魚或臟器組織

1.樣品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人員採樣封條,且不可有破損髒污無法辨識封條資訊情形;內包裝檢體塑膠袋亦不可有破損液體滲漏情形。

2.包裝內須檢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檢驗動物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3. 採檢之活體動物送達本所時,動物須保持活力不得有死亡情形;臟器組織採檢後,須儘速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送達,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4.送檢活體動物隻數必須≧30隻或組織臟器至少來自6隻動物來源且總重≧1.2克。

錦鯉疱疹病毒核酸之

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

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活體魚苗、成魚或臟器組織

1.樣品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人員採樣封條,且不可有破損髒污無法辨識封條資訊情形;內包裝檢體塑膠袋亦不可有破損液體滲漏情形。

2.包裝內須檢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檢驗動物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3.採檢之活體動物送達本所時,動物須保持活力不得有死亡情形;臟器組織採檢後,須儘速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送達,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4.送檢活體動物隻數必須≧30隻或組織臟器至少來自6隻動物來源且總重≧1.2克。

白點病病毒核酸之

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

聚合酶連鎖反應試驗

活體蝦苗、成蝦或臟器組織

1.樣品儲存容器外包裝須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人員採樣封條,且不可有破損髒污無法辨識封條資訊情形;內包裝檢體塑膠袋亦不可有破損液體滲漏情形。

2.包裝內須檢附檢驗申請單,且申請檢驗動物內容須與送檢內容相符。

3.採檢之活體動物送達本所時,動物須保持活力不得有死亡情形;臟器組織採檢後,須儘速以冷藏或冷凍方式送達,不得有肉眼可視之異物或腐敗情形。

4.送檢活體動物隻數必須≧30隻或組織臟器至少來自6隻動物來源且總重≧1.2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