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藥品逐批檢驗繳藥注意事項
- 送檢動物用生物藥品時,請配合每月收藥截止日前送達,以利檢驗時效。
- 抽取之藥品若需以冷藏寄送方式送達,需指定快遞公司於上班時間之上午時段送達本中心生物藥品檢定研究系,方有專人負責收取藥品並點收保存。
- 送檢藥品時需檢附下列物品,查驗公文方可掛號。
- 動物用生物藥品查驗申請書。
- 動物用藥品許可證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文件之影本。
- 本批動物用生物藥品原產國國家檢驗機關之檢定合格證明,或製造廠批次檢驗成績書及檢驗紀錄。
- 本批輸入動物用生物藥品未使用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地區)來源反芻獸原料製造者,檢附未使用之證明文件;使用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地區)來源之反芻獸原料製造者,檢附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證明文件。
- 輸入動物用生物藥品之海關進口報單影本。
- 查驗藥品規費繳費明細單(由廠商填寫並核章)。
- 查驗藥品規費預繳證明影本(需請廠商確認無誤)。
- 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之回郵掛號信封(寄送繳費收據用)。
藥品繳費款項請先匯入:
華南銀行竹南分行
帳號:320-36-0090193
戶名:農委會畜衛所-檢定分所302專戶
(註:因配合國庫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作業流程,112年8月1日後匯款仍先沿用原戶名及匯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