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以下簡稱本分所)為試驗研究暨藥品檢定所需飼養繁殖生產之實驗動物,除供應本分所使用外,並供應各試驗研究機關、學校及生物藥品廠,特訂定本要點。
(一)實驗動物供應之規格:
(二)供應對象及程序﹕
(三)本所供應未經孵化之SPF受精雞蛋:而由申請人自行攜回孵化時,將提供該批次種蛋75%以上之受精率。
(四)運送方式: 1.由申請人自行提領,離開供應場所後不得要求退還或更換,運輸途中倘有意外破損,摡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2.委由本分所交托運公司運送者,其運送途中之損失本分所亦概不負責賠償。 3.實驗動物之生產、損失,均應按日填報動物日誌,按日呈核、並視作生產報告,經辦人員並列入交代。 4. 實驗動物每月月底應行盤點,前月底數分別加入生產數,扣除銷售數、贈送數、銷燬數及自用數後為本月底數,並製作月報表分送總務及會計單位監辦與列管。 5. 實驗動物之供應價格由本分所參照生產成本擬定後陳報總所核定,並得視實際情形於每年年底調整並報農委會核備。
(五)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實驗動物供應價格表:
動物別
單位
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