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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業經農業部於115年1月13日農防字第1141863624號令修正發布。

發布日期: 115-1-27
更新日期: 115-1-27
點閱數: 43

  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係於九十四年九月七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二十三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八日。茲配合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修正,於新城病不活化疫苗增訂血清學試驗項目、水禽雷氏桿菌不活化菌苗檢驗標準增訂效 力試驗之方法學,及增訂馬立克病載體新城病、傳染性華氏囊病基因改造活毒疫苗之檢驗標準,故配合修正、增訂該等疫苗對應之收費標準,爰修正本標準第六條。

 

條文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