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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五條、第六條,業經農業部於112年12月8日農防字第1121472729號令修正發布。

發布日期: 112-12-26
更新日期: 112-12-26
點閱數: 462

 因應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增訂猪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及猪流行性下痢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修正新城病活毒疫苗檢驗標準效力試驗由病毒含有量試驗及攻毒試驗擇一進行;猪合成胜肽去勢疫苗檢驗標準安全試驗由猪或小鼠擇一進行,配合增訂或修正其對應之收費,爰修正本標準第五條、第六條,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 增訂猪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及猪流行性下痢不活化疫苗檢驗時收取規費之標準,並配合猪合成胜肽去勢疫苗檢驗標準安全試驗由猪或小鼠擇一進行修正該收費標準。(修正條文第五條)

二、 新城病活毒疫苗檢驗標準效力試驗由病毒含有量試驗及攻毒試驗擇一進行,爰修正其收費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

 

條文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