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和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辦理動物用一般藥品檢驗服務: (一)動物用藥品登記申請檢驗154件,不合格4件,合格率97.4%。 (二)機關抽查送驗動物用藥品398件。合格388件,不合格9件,不予判定 1 件,合格率97.7%。(詳表一) 二、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管理計畫「加強飼料生產與衛生安全管理計畫」辦理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抽查送驗製造、輸入、販賣廠商及自配戶之飼料,檢驗飼料中添加動物用藥品110項次。其中0項次檢出添加藥物,由送檢機關另依據「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加以判定與處理。(詳表二) 三、各級政府機關抽驗查緝取締及委託藥品成分檢驗鑑定45件,83項次。(詳表二) 四、其他技術服務與產業輔導: (一)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之「動物用藥廠優良藥品製造標準追蹤檢查作業要點」實施,參與後續性追蹤查廠工作完成20場次。 (二)配合中央主管機關交付動物用藥廠申請檢驗登記之動物用藥品品管資料審核225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