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範圍包括:
第30節 乾燥新城病活毒疫苗檢驗標準
第47節 傳染性華氏囊病活毒疫苗檢驗標準
第71節 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檢驗標準
第87節 雞慢性呼吸器病活菌疫苗檢驗標準
第82節 雞球蟲活蟲疫苗檢驗標準
第88節 猪合成胜肽去勢疫苗檢驗標準
並新增
第103節 猪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檢驗標準
第104節 猪流行性下痢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
基於動物減量及精緻化原則,修正新城病活毒疫苗、傳染病華氏囊病活毒疫苗、假性狂犬病活毒疫苗、雞球蟲活蟲疫苗及猪合成胜肽去勢疫苗檢驗標準相關試驗之動物數量及方法,並因應新疫苗及新製造方法之問市,修正傳染性華氏囊病活毒疫苗、雞慢性呼吸器病活菌疫苗及雞球蟲活蟲疫苗檢驗標準之適用範圍,增訂猪水腫病基因改造毒素疫苗及猪流行性下痢不活化疫苗檢驗標準,爰修正本標準部分條文,共計14條,其修正要點如下:
條文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