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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血清抗體檢測FAQs

Q:我該如何取得血清送檢資訊及申請書?

可至本所官網之便民服務連結下「狂犬病血清抗體檢測申請」,內有申請檢測流程及申請書下載

若本所進行申請書修正,申請書會註明修訂版本及日期,送檢時請使用最新修訂版本之申請書。

 

Q:檢體該寄血液或血清?需用何種容器保存呢?

檢測需至少 1ml 血清,置於適當容器內(如微量螺旋管或微量離心管)即可,容器外務必標示動物晶片號碼。

 

Q:我該如何取得動物血清?

可至鄰近動物醫院向獸醫師告知需求後,由執業獸醫師進行採血及填寫申請書。血液採集請勿使用抗凝劑,待血液凝固後離心,取得血清。血清混濁或溶血過於嚴重,會影響檢測,若有必要,本所得要求重新採樣送檢。

 

Q:欲將寵物帶其他國家,是否可於貴實驗室進行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

各國所認可之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實驗室有所不同,目前除了歐盟國家,計有紐西蘭、澳大利亞、新加坡、韓國及日本認可本所核發之報告。除前述國家外,申請人於申請前須查詢該國相關資訊以確認受理本所實驗室所核發之抗體報告。

 

Q:在國內,若不能親自送交檢體,是否能以包裹方式寄送?

當然可以,寄送時請以低溫冷藏4~8℃方式進行檢體運輸及保存(箱內請放入冰寶,勿使用冰塊代替),長期保存(5天以上)可以冷凍方式為之,並附上紙本申請書。詳細檢體要求可參考本所官網之說明。

 

Q:收件日即為受理日嗎?要如何得知案件受理狀態?

收件日不等同受理日。申請書、檢體及繳費資料送交本所,並經確認申請書及檢體符合允收基準後,本所始確認受理。本所確認受理後,會以電郵通知申請人受理日期。

如收件後判定為不受理件,則會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書或補寄檢體,待確認補正後申請書及檢體符合允收基準後,本所始確認受理。

 

Q:是否受理急件?

目前案件受理無急緩之分,檢測作業時間自確認受理日起算14個工作天(不含國定假日及週休二日等),如不受理件依規定進行文件補正或補寄檢體,則自確認補正日起算。

 

Q:申請書上若有筆誤是否可塗改?

申請書於本所檢測完畢用印及黏貼條碼後即為正式證書,因此申請書上申請人及獸醫師欄位填具內容應清晰可供辨視並建議不做塗改。若有塗改,須請獸醫師簽章證明以確保文件之有效性。

 

Q:詢問檢測費用?該如何繳費?

每項檢測為新臺幣3,000元(含證書費)。可至銀行或郵局臨櫃繳款,或於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詳情可參考本所官網之說明。並於檢體寄送前7日內完成繳費,並將繳費單據電子檔案寄至實驗室電子信箱:rabies@mail.nvri.gov.tw

 

Q:核發證明書的有限期限是多久?

證明書的有效期限端看目的地國家的規定。若目的地為臺灣,證明書有效期限可參考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官網

 

Q:證明書是否可申請多份?

本所僅提供證明書正本一份,請申請人妥善保管。若不慎遺失,請依補發程序申請補發。補發程序及所需費用請參考本所官網之說明

 

Q:收到核發之證明書後,發現內容有誤,可以申請修改後補發證明書嗎?

於證明書核發後,如申請人或獸醫師填寫欄位有誤,可申請補發。惟動物晶片號碼、晶片掃描日期及採血日期不得修訂。補發程序及所需費用請參考本所官網之說明

 

Q:我是否能自國外將檢體寄至貴實驗室進行檢測?

目前受理來自國內的案件及檢體,報告核發也僅限於國內寄送。

國外檢體須由國內代理人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申請血清輸入,國內代理人取得輸入同意函後,依據輸入同意函要求進行檢體寄送、申報並完成檢疫後,寄送至國內代理人,再轉送至本所進行檢測,同時須檢附輸入同意函作為佐證,證明書核發寄送至所提供之國內住址。

申請血清輸入程序可參考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

國外血清直接寄送至本所者將不予受理。

 

Q:寵物輸入或輸出的相關規範?

本所實驗室僅為試驗檢測單位,動物輸出入檢疫相關規定請參閱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供資訊及預定輸出入國家檢疫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