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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 有效日期:108年11月15日~108年12月2日

發布日期: 108-11-15
更新日期: 108-11-15
點閱數: 88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公告
主旨: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產一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08 年12 月3 日上午10 時整在本分所實驗大樓1 樓116 會議室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 個工作天上午10 時同一地點開標。
三、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08 年12 月2 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分所(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崎頂里牧場21 號 總務室)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訂於108 年11 月27 日上午10 時,統一安排參觀。電洽本案聯絡人:總務室 陳先生,電話:(037)584811 分機100。
五、投標廠商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108 年12 月6 日以前持本分所製發之繳款書至本分所出納室或指定金融機構一次繳清。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得標廠商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由本分所按現狀交付標的物,於清運標的物時,填寫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及流向切結書。
【※本批標售標的物,採公開標售如無人郵遞投標,本機關將改以現場喊價方式辦理】
七、本分所對於公開標售之報廢財物不負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縱有內含零件數量缺少,足使其價值、效用或品質有欠缺者亦同,買受人均不得主張本分所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八、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九、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分所網站公告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