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 徵求99年度動物用生物藥品經銷商公告 一、目的:為便利農戶購買本所產製之動物用生物藥品,公開徵求經銷商。 二、應徵資格:凡持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雇有獸醫師(佐) 證書專門職業 人員且具有完善疫苗冷藏設備,依法設立、登 記公司(商號)。 三、應徵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廠商基本資料表(包含營利事業登記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納稅 證明、藥品管理人員執照等之影本、推銷員名冊、販賣營業處所設備配 置平面圖、經銷能力證明(如:動物用藥品販賣之具體經驗、實績、每 月營業額......)等。 (三)經銷能力證明(如:最近至少二年內與本案同性質或相當具體經驗或實 績、每月營業額...)。 (四)承諾銷售量表。 (五)承銷價格表。 (六)經銷計畫書。 四、評選作業流程:詳本所動物用生物藥品經銷商甄選作業規定第四、五點。 五、截止收件期限:本案表格書件請逕向本所秘書室(保管)免費索取,或至本 所網站(http://www.nvri.gov.tw)下載使用;備妥前述文件後請於98年 12月15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北縣淡水鎮中正路376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秘書室(保管)」收(郵戳為憑,請自行 估計寄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六、檢附本所動物用生物藥品銷售要點及經銷商甄選作業規定、本所動物用生物 藥品銷售定價。 七、本案聯絡人:蘇政豪組員 電話:(02)2621-2111分機117 傳真:(02)2626-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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